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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第二次)-j9官方网址

公司名称: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15 11:28:11   点击率:
标的名称 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g2025swzc0005 挂牌价格 65.2227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29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292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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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005室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g2025swzc0005
挂牌价格 65.2227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月1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8月29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701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403001922720267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程国慧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证券时报社关于空置房产处置意见的请示  证报﹝2024﹞23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 人民日报社
批准文号 关于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转让空置房产的批复  人社﹝2024﹞41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特别提示: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址 权证号 用途 装修情况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评估现值 挂牌价 备注
g2025swzc0005 长沙建鸿达现代城1005 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00543737号 住宅 简装 106.73 72.4697 65.22273 标的空置中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j9官方网址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8月29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相关约定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购房资格条件及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需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产权中涉及的税收、产权交割过程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交易中涉及房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
易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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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刘洋 电话 0731—8271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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